海關總署布告,自5月20日起,全面推廣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
2022-01-13 10:51:09
為進一步優(yōu)化口岸營商環(huán)境,促進跨境交易便當化,海關總署決議自2019年5月20日起,全面推廣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。現就有關事宜布告如下: 一、原產地證書申請人或署理人可經過國際交易“單一窗口”(https//www.singlewindow.cn)或“互聯網+海關”一體化網上就事渠道(http//online.customs.gov.cn),自行打印海關審閱經過的版式化原產地證書,打印證書品種詳見附件。 二、原產地證書申請人或署理人在打印前需經過國際交易“單一窗口”或“互聯網+海關”一體化網上就事渠道,上傳原產地證書企業(yè)聲明欄所需的電子簽章和申辦員電子簽名。操作手冊可在國際交易“單一窗口”自行下載。 特此布告。 附件:自助打印原產地證書的品種 海關總署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自助打印原產地證書品種 1.我國—澳大利亞自貿協(xié)議原產地證書 2.我國—新西蘭自貿協(xié)議原產地證書 3.我國—巴基斯坦自貿協(xié)議原產地證書 4.我國—智利自貿協(xié)議原產地證書 5.我國—瑞士自貿協(xié)議原產地證書 6.我國—冰島自貿協(xié)議原產地證書 7.我國—格魯吉亞自貿協(xié)議原產地證書 8.我國—新加坡自貿協(xié)議原產地證書 9.我國—韓國自貿協(xié)議原產地證書 10.海峽兩岸經濟合作結構協(xié)議原產地證書 11.《亞太交易協(xié)議》原產地證書(輸韓國) 12.非優(yōu)惠原產地證書 13.煙草真實性證書 14.轉口證明書 15.加工安裝證書 (:海關總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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